春節搶賺紅包財,除了短期打工、擺攤外,如果工資能多一些,不少人願意在過年期間,犧牲團圓時間正常上班。

yes123 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,根據勞基法規定,除夕到初三都屬於國定假日,僱主如果得到勞工同意,要在這幾天工作,工資應該加倍給;勞工如果同意以補休方式,替代工資加倍也可以,不過僱主「不得片面」規定員工只能申請補休。

至於採時薪制的勞工,如果在這四天 (除夕到初三) 工作,僱主同樣要加倍發給工資:例如雞年過年僱用的工讀生,假設原本是給基本工資的時薪 133 元,一旦碰上除夕到初三,時薪就要變成 266 元,僱主並「不能變相」主張,以加發紅包代替工資補償。

而根據 yes123 求職網日前的調查顯示,有五成九 (58.7%) 的勞工透露,曾經在除夕到初三期間正常上班。

對於這四天 (除夕到初三) 如果需要上班,其實有 27.3% 的勞工朋友,希望老闆能加發 3000 元以上的紅包補償,平均則希望能拿到 1,939 元。

此外,因應「一例一休」上路,針對今年 1 到 2 月的春節與寒假,就有 22.1% 的企業透露,會「增加」兼職人員的僱用;而且在過年這四天,又有六成一 (61.2%) 的公司表示,會補償「兼職人員」紅包,平均有 969 元。

相較下,也有 70.1% 的企業指出,會加發紅包補償「正職員工」,但平均預算為 1,311 元,明顯低於員工的期望值 (1,939 元),這中間落差更高達 32.4%。

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年節指南-除夕到初三勞工出勤-雇主須付加倍薪-235558938.html蛋白質成分配方養殖漁業營養添加劑養殖漁業解決脹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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